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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组织参加“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团委责任编辑: 审核:来源:团委 日期时间:2022-03-25 15:19:02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现就我校组织参加“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确立”内化于心、落实于行。突出主题主线,结合各领域各战线各行业系统实际,坚持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以身边事折射大时代,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大中小学生书写所见所闻所思所行,抒发“强国复兴有我”的使命担当,凝聚矢志不渝、振兴龙江的精神力量。机关干部可结合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进行撰稿。

二、组织实施

此项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主办,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承办。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活动执行组设在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征文活动专班,负责活动的具体策划和推进。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30日至6月30日。

四、参与方式

来稿请寄:zhengwen0451@163。com。投稿要标明征文组别(在校大学生组)及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学校、院系、班级,联系电话,生活照2-3张。

五、征文体裁及要求

(一)征文体裁

1.议论文

2.散文

3.记叙文

(二)征文要求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清晰、中心突出。

2.题目自拟,行文连贯准确,表达规范生动。

3.字数1500——2500字。

六、评选机构及奖项设置

1.征文按作者身份分为中小学生组、在校大学生组、省直机关组、社会组。中小学生组面向省内中小学生征文;在校大学生组面向省内大学生征文;省直机关组面向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征文;社会组面向除省直机关、在校学生之外的社会各界人士征文。

2.活动组委会邀请中小学校教师、高校思政教师、高校新闻专业教师、社科专家、媒体资深从业人员、作家等各领域专业人士,按征文组别成立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初评、复评和终评程序评出优秀作品,并在媒体上揭晓。

3.在校大学生组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20名。主办单位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品。每个等次的评奖数量可根据征文投稿数量和质量适当调整,允许出现空缺。

七、获奖作品呈现

1.自3月下旬开始,陆续在黑龙江日报龙头新闻客户端以“来稿选登”形式刊发部分作品。

2.7月初,获奖作品在黑龙江日报龙头新闻客户端征文专题刊发,一、二、三等奖作品在《黑龙江日报》专版刊发。

八、投稿须知

1.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一旦发现剽窃抄袭将取消

参评资格。同一篇稿件作者最多为2人。

2.投中小学生组、在校大学生组的来稿,如果有辅导教

师的,辅导教师可撰写100字以内的点评。

3.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评者投稿作品应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相关电子(包括无线)、出版等版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参评作者因名誉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

4.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5.征文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6.本次征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次征文活动的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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