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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徐状 审核:来源: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日期时间:2018-06-25 11:32:37点击:

学校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8]281号(详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1.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学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附件2)。

2.立项数量

根据教育厅核定的立项数量,我校一般研究项目35项,推荐重点委托项目4项。一般研究项目在申报数量上,学校对各相关单位进行数量上加权二次分配,各单位申报数额原则上按相关单位专任教师数的4%进行上报,考虑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新工科建设的需要,工科学院各再增加一项,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立项数量推荐项目;申报重点委托的项目,经校项目评审专家组评审后,择优推荐,一旦落选不参加一般项目的评审。

(二)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的研究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诸如: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创新创业教育、一流专业建设(传统专业改造升级、新工科建设等)、一流课程建设(线上线下课程建设、通识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实验教学改革(虚拟仿真、综合性实践等)、教师队伍素质与教学能力提升、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研究及学分认定与转换等问题开展研究。各项研究成果在应用上能够“落地”,解决教学实际问题。

(2)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研究的项目与本人所从事的实际工作相符合。

(3)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4)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重点委托项目

(1)研究的内容要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审核评估整改落实等中心工作开展研究。

(2)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3.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

4.关于一般研究项目申报的特别说明

为提升项目质量,此次申报设立“培育项目”,鼓励在已有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已结题或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在深度和广度上继续开展研究。此类申报课题在上报汇总表时在备注栏标明“培育项目”。在项目材料审核中,如发现与以往项目在题目和内容上高度重复,则将该行为视为学术不端,取消本次立项资格,通报所在单位,并在三年内禁止教改相关立项。

(三)申报办法

各单位按规定的推荐数量,将项目进行排序后,填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4),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上报材料包括:

1.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详见(附件5);

2.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部门负责审核,学校或教育厅按需调阅。

4.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只能申请一项,请在申报书首页“项目类别”中填写重点或一般。

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7月13日(周五)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E2015,电子版发至hlgg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江、代德伟;联系电话:0451-86390313、86390805。

二、结题工作

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时将于2018年6月对已经完成研究的2017年度省级一般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根据学校政高发[2006]3号文件要求,所有立项项目(国家、省级和校级项目)在结题前,必须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办的《教学研究》(原《高等教育研究》)投稿1篇,否则,不予结题。请将稿件发送到gjs1212@163.com 并注明项目号及联系电话,投稿咨询电话 86390324 张老师。

请准备结题的人员做好相关材料准备,按时上报纸质材料: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6);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含研究报告、结题验收书详见(附件7)、相关研究成果)。结题项目有人员变更申请的,请填写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详见(附件8)。电子版材料及电子版结题汇总表发送至hlgg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上报时间:2018年7月6日(周五)

地点:新教学主楼E2015室

联系人:卢江、代德伟;联系电话:0451-86390313、86390805。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的通知》

附件2:2018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附件3:项目申报分配名额

附件4: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项目申报书

附件6:结题汇总表

附件7:结题验收书

附件8: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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