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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研究生导师主体作用的要求

作者:研究生部责任编辑:颜廷亮 审核:来源: 日期时间:2020-02-11 17:55:35点击:

各学院:

目前疫情防控关键期,为了确保对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全体研究生导师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研究生春季开学前及新学期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学位函[2020]1号)和学校《致全体导师、研究生和2020年考生的一封信》中的要求,做好对研究生的关心、指导和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每位导师都要与所指导的全部在读研究生建立微信群,与每个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其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及每日动态,并及时将学校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个研究生本人。

三、每位导师要求所指导的研究生,每天通过微信向导师“零报告”。第一次由每位研究生填写《疫情信息排查登记表》(附件一),由导师统计后填写《疫情排查情况信息汇总表》(附件二)上报到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疫情信息排查登记表》由导师留存备查。第二次开始,研究生每天需向导师报告有变化的情况,没有新情况就报无变化;导师每天向学院报告所指导的研究生有变化的情况,没有新情况就报无变化。

四、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将各位导师上报的信息统计核对无遗漏后,上报研究生部。

五、请各位导师承担起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遵守上级和学校的要求及规定,认真做好疫情信息排查和上报工作,对每个研究生及其共同居住家人的状况要准确掌握,每日上报要精准,不得瞒报、漏报,决不允许出现与研究生当日没有联络的估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避免追责。

六、每天报送时间要求

导师上报工作从2月12日起,研究生每天向辅导员“零报告”渠道和要求不变。

导师向学院上报时间:每天12:00点前;

学院向研究生部上报时间:每天14:00点前。

如遇特殊情况,导师可随时上报学院,或直接上报研究生部。

七、研究生部专人负责

研究生信息统计工作人员:

颜廷亮手机:13845095539微信号:peterytl

研究生信息统计负责人:

张辉手机:13946070112微信号:13946070112

                                                                                                                                                  研究生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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