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伊始,1月7-9日,校长李大勇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处、实验室管理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我校校内津贴分配方案进行深入研讨,副校长赵洪、孟大伟、魏新劳、校长助理荣盘祥参加研讨会。
为了让每位教职工既能分享学校发展和进步的成果,又要分担学校面对高等教育激烈竞争和强校建设的压力和责任。学校于2012年下半年启动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起草工作,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量化考核、绩效分配、总量增加、优劳优酬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内津贴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增强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根据改革方案的总体设计,校内津贴将分为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根据我校实际,设置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四类岗位。教学科研岗位校内津贴按职称分四级,党政管理岗位校内津贴按职级分七级,教学辅助岗位校内津贴按职称分四级,工勤岗位校内津贴按技术等级分五级。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也将相应提高。教学及科研人员的教学及学术研究工作将被量化为教学分及学术分,完成规定的年理论教学最低工作量、年学术最低工作量和教学、学术年基本工作总量,可按级别核发岗位津贴,超额完成者核发超工作量奖励津贴即绩效津贴。完不成基本工作量者不享受岗位津贴,连续三年不能完成基本工作量者将降职聘用或解聘。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人员能够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全额核发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按照相应级别核发岗位津贴的90%;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核发岗位津贴。按照岗位要求,工作业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者全额核发绩效津贴;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年度考核良好者核发绩效津贴的90%;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者核发绩效津贴的80%;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核发绩效津贴的70%;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核发绩效津贴。
按工作进度安排,假期还将进一步研讨教学、学术工作量计分办法和奖惩细则,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员校内津贴进行测算,形成分配方案讨论稿,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后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