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总工会联合评选表彰了近年来在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我校党委书记高军同志被授予“黑龙江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党委书记”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拓宽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途经方式,有力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2010年5月,我校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确定为全省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试点单位,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了党务公开组织机构,加强专项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监督检查。全校29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全校上下形成了校院两级党务公开工作格局,均制定了各自的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自公开的具体事项,落实了工作责任。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工作,我校顺利通过了省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的验收。
在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4月,我校重新修订了《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梳理和完善了《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哈尔滨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了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理顺了工作程序,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目前,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学校科学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