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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学院保卫办蒋永军同志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二等功

作者:佚名责任编辑:杨洋 审核:校对:
来源:荣成学院 日期时间:2013-04-08 12:11:12点击:

日前,山东省公安厅为表彰在2012年贯彻落实“平安高校”建设工作中,在校园管理、治安防范、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和党的十八大安保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了荣成学院保卫办蒋永军同志个人二等功。

荣成学院保卫办自成立以来,始终把维护校园稳定和荣成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将“创安”工作与维护高校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根据学校维护校园稳定的主要思想、荣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出台了荣成学院治安和消防实施方案,加强了预察性和敏感性,提高了发现、控制和处理能力,有效杜绝了危害学校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活动。

日常工作中,保卫办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稳定的落实情况,在重点要害部位配备专门值班人员负责安全防范,贵重仪器设备设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处理,使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为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保卫办在学生中间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举行了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对学生宿舍进行专项安全防火大检查,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保卫办完成了校园监控工程,与当地公安机关共同建立国内首个校园警务微博管理站,深入开展警校网络互动,做好了敏感时期的校园稳定工作,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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