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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党代会 卓越向百年】人事管理制度“破冰”之举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作者:人事处责任编辑: 审核:校对:
来源:人事处 日期时间:2021-11-07 20:29:11点击:

第三次党代会以来,我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紧盯国家和我省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向,深入研读领会政策导向,与学校党委的改革举措同频共振,同向同行,摸准未来发展脉搏,破旧立新,为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深化我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开展了“破冰”行动。

“破冰”改革举措

一、岗位设置机制“破冰”

构建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机制。为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我省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下放省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职能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0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5年出台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党发〔2015〕34号),岗位设置工作正式入轨。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评价、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的原则,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换、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有效地促进了我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率,促进了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截止目前我校已进行了两轮岗位设置,现阶段正在进行第二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下阶段将启动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

第二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二、机构编制改革“破冰”

学校党委充分认识到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为统筹推进学校内部治理改革、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优化学校机构功能,积极推进内部机构优化重组,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敢于啃硬骨头、打攻坚战,经过精心谋划、统筹安排,于三届党委第128次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构、职能调整和编制核定方案》(党发〔2020〕39号),宣布学校“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落地,全力推进,现已完成“三定”工作。

(一)学校内部机构与职能整合

按照优化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级,形成“宽职能”的组织架构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理顺政事、管办关系,推动教学单位、党政管理机构、直属单位各自归位,厘清职责边界,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对内部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精简内部机构16个(原52个,现36个),占比30.77%,其中党政管理机构精简4个,教学、直属单位精简12个。经过对学校内部机构“消肿瘦身”后,提高了运转效率和提升了管理效能。

(二)核定岗位编制

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明晰功能定位,对照单位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前提下,核定各单位编制数。按照学校编制总量管理,“精减、优化、统筹、效能”的原则,重新核定各单位岗位数,优化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坚持岗位管理,调整和控制各类人员比例,合理控制职数,优先保证教师编制,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和非教师编制总量。现有专业技术岗位2200个,占编制数从70.85%提高至78.32%,现管理岗位401个,占编制数从14.71%减少至14.28%,现工勤技能岗位208个,占编制数从14.44%减少至7.4%。

三、校内岗位绩效工资改革“破冰”

学校抓住政策调控和政府化债的有力契机,积极推进校内岗位绩效工资改革,完善科学的分配制度。突出重点业绩成果和重点工作等核心竞争要素,明确分配制度改革为增量改革,坚持以任务为基础,以质量为导向,强化岗位,淡化身份,实现以岗定酬,责酬相符,提质增效的目的。学校以校内岗位绩效工资改革为引领,将重心下移,推进校院两级管理有序实施。学校将改革红利与全体教职工共享,通过绩效工资改革来稳定与激励人才,让付出者有收获,让努力者有盼头。学校出台了《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内岗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党发〔2021〕9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内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校发〔2021〕73号),现各单位正在制定改革实施分配细则并有序推进,年底教职工将品尝到改革的硕果。

校内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推进会

部分单位校内岗位绩效工资政策解读会

四、人才评价体系改革“破冰”

按照国家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人才评价改革步伐,学校进行了系统设计、科学施策及重点突破。在评价过程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破立并举。更加强调教书育人成效以及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在过程评价考核方面,从评价内容和指标结构设计上优化评价体系,增加同行评价,教学达成度评价等,综合衡量教师在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在评价指标结构设计上,除了通用指标外,还考虑到学校、学科、专业等个性化要求,以及教师的创新性、独特性等,不断更新完善综合评价标准和方法。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体系,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热情,适应当前人才评价新形势和新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评价,让教师的业绩观测点更多维、更丰富,也更加注重育人成效,引导教师回归本职工作。

破立并举

五、人才引进政策“破冰”

为助力人才强校战略的有序推进,结合当今不同高校吸引人才的实际情况,经过对省内外同类高校引进人才政策的梳理和研判后,修订并出台了《哈尔滨理工大学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党发〔2021〕46号),在原有引进人才待遇基础上进行了大幅提高,按照引进人才类别兑现相应待遇,极大的提高了我校在人才引进上的竞争力,促进了学校在人才引进的质量与数量上的提升。其中,测控技术与通信工程学院按A类博士引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卿来校工作;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按B类博士引进哈尔滨师范大学宫丽阁来校工作。

吴卿                               宫丽阁

人才引进政策“破冰”

经济与管理学院赴东北高校招聘

人事处组织部分单位赴长春进行人才招聘

人事处组织部分单位赴大连进行人才招聘

从稳定人才出发,对于我校近两年已引进的博士,配套出台了提档升级政策,同时出台了学校自主培养的领军人才享受相应待遇的政策,让人才安心工作。2021年至今,已有7位获得国家级项目的C类博士待遇提档升至B类,追加待遇20~30万。后续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在职教师取得相应学术成就给予相应待遇的政策。

提档升级博士

李春阳(电气学院) 张 琨(理学院) 申作林(荣成学院)

佟 欣(机械学院) 于 杨(电气学院) 陈 晨(计算机学院)庄艳丽(材化学院)

六、高层次人才引培“破冰”

学校引才、育才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效显著。为促进“雁阵格局”的加速形成,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国家杰出人才蔡蔚教授2019年回流学校,实现“凤还巢”,以其为负责人组建科研团队,获得黑龙江省头雁团队支持计划,并于2021年荣获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蔡蔚教授

“头雁团队”的骨干成员陈明华教授荣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级青年人才。

国家优青陈明华教授

2019年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杰青李林军教授。

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杰青李林军教授

国外高水平人才Carmelo Rosales Guzman教授

五年来,学校新增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1人、“龙江学者”青年学者5人,新增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3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王沫楠教授

“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孙广路教授

“龙江学者”青年学者胡军教授

“龙江学者”青年学者陈明华教授

“龙江学者”青年学者李丽波教授

“龙江学者”青年学者迟庆国教授

“龙江学者”青年学者岳彩旭教授

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王丽萍教授

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许家忠教授(右)

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是个复杂工程,同时更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学校将紧跟时代步伐持续推进“破冰”举措,通过建立有效机制,全面激发各类人才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将改革进行到底。首先加强创新团队组建,按照国家所需、龙江所要、学校所能和未来所向,积极引导我校教职工以“兵团作战”的方式参与解决国家和地方“卡脖子”技术难题,通过团队建设鼓励教职工“抱团取火”,促进科研这把“火”燃的更高更旺,最终铸铁成钢。其次启动人事代理工作,完善我校用工形式,建立符合实际的用工机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短期聘任、同工同酬的原则,探索采用更加灵活、更具竞争力、更有效率的用工方式,丰富学校的用工渠道,持续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能,为学校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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