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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卢江责任编辑:杨剑锐 审核:来源: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日期时间:2017-04-28 15:08:55点击:

学校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的通知》(黑教高函[2017]127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1.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学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

一般研究项目,其立项“指导信息”参照附件1;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照附件2。

2.立项数量

根据教育厅核定的立项数量,我校一般研究项目32项,推荐重点委托项目2项,我校对各相关单位进行数量上加权二次分配,各单位申报数额原则上按学院专任教师数的4%进行上报。请单位严格按照立项数量范围内推荐项目,推荐项目数量分配表详见附件5。经校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择优立项和推荐。

(二)申报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详见附件2);

3.本次立项将向“新工科”相关研究、“非标准化考试”等考试制度改革、工程教育认证、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创新创业教育等项目进行倾斜。

(三)申报办法

各单位按规定的推荐数量,将项目进行排序后,填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上报材料包括:

1.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

2.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部门负责审核,学校或教育厅按需调阅。

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2017年5月18日(周四)——5月19日(周五)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E2017,电子版发至hlgg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江、代德伟;联系电话:0451-86390312、86390805。

二、结题工作

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时将于2017年5月对“十二五”期间准予立项研究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开展结题工作。相关具体通知及要求请查看“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的通知(黑教高函〔2017〕127号)”http://125.223.1.200/hljgj/news_info.asp?news_id=663

请准备结题的人员做好相关材料准备(详见附件7),按时上报纸质材料: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结题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及电子版结题汇总表发送至hlgg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5月18日(周四)——5月19日(周五)

地点:新教学主楼E2017室

联系人:卢江、代德伟;联系电话:0451-86390312、86390805。

附件:http://gaojiao.hrbust.edu.cn/attachment/20170427.rar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4月21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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