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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陈莹 审核:来源:党委宣传部 日期时间:2020-01-23 19:15:38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黑教体函﹝2020﹞1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黑教体函﹝2020﹞20号)要求,以对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近期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校、院两级疫情防控组织机构

学校已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1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哈尔滨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关于成立哈尔滨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已在校内办公发布,请各学院依据和参照该通知要求,迅速成立由学院书记牵头负责的院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请各学院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于明日(1月24日)12时前,发至校办邮箱:xiaoban@hrbust.edu.cn

二、建立学校疫情监测报告体系

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将严格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建立“哈理工防疫工作群”,汇总学校师生情况,即日起每天上午11时、下午17时向省教育厅汇报。请以下5个责任部门分别指派一名专人作为疫情防控联络员,联络员即日入群后,于明天开始每天上午10:00前、下午16:00时前在群内汇报分管领域师生疫情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1.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含荣成学院)情况;

2.人事处负责各学院及教辅单位的教职工(含荣成学院)情况;

3.机关党委负责所属各部门、单位的教职工情况;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情况;

5.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休人员情况。

三、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加强人员管理

学校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了解每一名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情况,摸清当前本人所在地、预计2月8日(正月十五)前返哈(或返校)人员、本人和家人是否有与发热疑似病人接触情况等。请以下责任部门联络员于1月27日(正月初三)17时前,将相关数字统计情况发送至“哈理工防疫工作群”。

1.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的摸排及统计工作;

2.人事处牵头负责各学院及教辅单位教职工(含荣成学院)的摸排及统计工作;

3.机关党委负责所属各部门、单位教职工的摸排及统计工作;

4.国际学院牵头负责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的摸排及统计工作;

5.离退休工作处牵头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摸排及统计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防联控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带班校领导要到岗值班,总值班室要24小时有人轮流值守,保卫处、各学院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联防联控,加强寒假期间进出校园的人员管理。校医院要做好隔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的准备工作。宣传部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大力倡导“口罩文明”,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肺炎疫情,管控负面舆情。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时按照上级要求和疫情的发展变化,提出新的工作要求。请学校各单位密切关注校园网和各种工作群里的通知,及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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