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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卫生文明寝室标兵”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陈莹 审核:来源:学生处 日期时间:2019-12-04 14:56:28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指导和规范我校标准化学生公寓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教育,创建温馨、整洁、具有浓郁文化氛围的文明寝室,促进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道德情操和行为能力,巩固我校后勤整改的成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标准化寝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附表1)的相关标准,学生处和校团委将联合开展“安全卫生文明寝室标兵”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标准化寝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中的有关要求,达到“标准化寝室”建设标准(附表2),并在学习、安全、卫生、文化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寝室。

二、参评条件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安全卫生文明寝室标兵”评比表彰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符合 “六好”标准的学生寝室方可参加“安全卫生文明寝室标兵”评比表彰活动。

三、评选办法

1. 根据“安全卫生文明寝室标兵”的评选条件,各学院在2019年12月13日之前进行自评,在籍学生1000人以上的学院评选出四个“安全文明寝室标兵”候选寝室(两个男寝、两个女寝),在籍学生1000人以下的学院评选出两个“安全文明寝室标兵”候选寝室(一个男寝、一个女寝),并将各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安全卫生文明寝室标兵”评比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于12月13日17:00前上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活动联系电子邮箱。

2. 学生处和校团委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评审组,针对各学院上报的参评寝室开展资料审核、网上投票和现场检查。

3. 联合评审组最终结合网上投票数和现场检查打分情况,形成各参评寝室的最后得分,并按成绩高低从中评选出20个“安全文明寝室标兵”。

四、表彰奖励

1. 活动结束后召开“安全文明寝室标兵”代表座谈会,为获表彰寝室成员颁发荣誉证书;

2. 给予获表彰寝室人员相应物质奖励;

3.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导航》相关规定,给予获表彰寝室成员适当综合测评德育加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451-86390965

电子邮箱:59461916@qq.com

联系地址:西区12公寓409室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

学生处 校团委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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