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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刘晓东 审核: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日期时间:2019-03-11 10:44:14点击: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帝国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5人/年

2.留学与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硕博连读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该奖学金将支持留学人员攻读帝国理工学院任何专业的博士学位。

4.资助内容

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帝国理工学院平均分担。每个奖学金包括:国际学生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

如奖学金获得者博士阶段的学习期限超过3年,可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3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帝国理工学院共同确定。

5.资助方式

学费:由帝国理工学院直接支付。

奖学金生活费:由帝国理工学院按照帝国理工学院标准发放,中方不发放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0)中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博士申请人应具有帝国理工学院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须达到帝国理工学院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上的一般选拔标准。

7.申请人须获得外方对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在网报前应自行联系帝国理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帝国理工学院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

学生申请人应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以及研究生部审核批准,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申请人须于2019年3月10日—31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帝国理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请参见附件。

完成网上申请后,请尽快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我处。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受理单位(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邵杨

电话:86390084 新主楼E192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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