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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卡迪夫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刘晓东 审核: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日期时间:2019-03-11 10:22:48点击: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卡迪夫大学(University of Cardiff)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卡迪夫大学合作奖学金,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卡迪夫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25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卡迪夫大学将优先支持以下学科领域(但不限于以下学科):医学、建筑、土木工程、心理学、牙医学、会计与金融、通信与传媒研究、法律、动物学、犯罪和安全、系统免疫研究、能源系统研究、催化化学、肿瘤干细胞研究、神经科学和心理健康研究、可持续性科学。

申请人应选择在上述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卡迪夫大学共同确定的优先支持学科领域进行学习。如卡迪夫大学开设有其他相关专业领域的博士课程,申请人也可选择就读。

4.资助内容

卡迪夫大学提供学费和研究费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0)中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应具有卡迪夫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并须达到卡迪夫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上的一般选拔标准。

7.申请人须获得外方对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卡迪夫大学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在网报前应自行联系卡迪夫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卡迪夫大学联合奖学金。

学生申请人应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以及研究生部审核批准,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申请人须于2019年3月10日—31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与英国卡迪夫大学合作奖学金”。

完成网上申请后,请尽快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我处。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受理单位(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邵杨

电话:86390084 新主楼E192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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