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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刘晓东 审核: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日期时间:2018-01-12 11:55:58点击:

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工作将于32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18年计划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重点面向国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派专业领域由推选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

面向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4、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320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三、项目申报

320日前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3),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学生申请人应于2018315日前,提交经学院及研究生部审核批准的《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2018320--45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按照《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4)准备申请材料以及网报,纸质材料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学校将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受个人申请。

    具体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请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1

四、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邵杨 电话:86390084 教学主楼E192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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