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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2021年全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奇责任编辑:张奇 审核:来源:团委 日期时间:2021-06-28 17:47:05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按照上级团组织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2021年校团委继续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

二、总体原则

将实地实践观察与思想认识提升相结合,突出活动导向性。坚持从思想政治引领出发设计开展活动,广泛开展以党史学习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作为面向基层宣讲的重要内容。在形式内容上力求深入深刻、避免浮于表面,在效果导向上力求触动思想、避免走马观花,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更加理性客观、更加全面正确的思想认识。

将统一组织实施与立足实际开展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性。围绕活动主题,把握学生特点,形成既有全校范围统一组织、分层实施,也有学院结合实际、自主开展的工作局面,同时注重就近就便安排、合理确定团队规模,更加广泛、有效地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

将线下积极开展与线上加强传播相结合,提升活动影响力。在广泛发动组织的基础上,注重将青年学生在观察上和认识上的积累、在实践中和调研中的成果转化为富有意义、内容生动、易于传播的宣传产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推广,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辐射力。

将“三下乡”与“返家乡”相结合,体现活动融合度。立足构建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育人工作格局,将活动开展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形成目标一致、相辅相成的工作态势,共同发挥好组织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提高认识和融入社会的素质能力等方面作用。

将工作开展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活动安全性。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三、活动内容

1.个人分散实践、普通团队、院级重点团队、校级重点团队的实践选题详见《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选题指南》(见附件1)。

2.共青团中央、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的社会实践专项(如有)以该部门的通知为准(可参照全国层面专项活动要求,详见“创青春”“理工青年”公众号)。

四、活动安排

(一)立项阶段(2021年6月28日—7月8日)

1.组建团队

各学院团委根据本院学科特色、工作重点、学生特点、实践目的地疫情防控等情况,组织学生组建实践团队进行立项。要求各团队完成团队成员分工、联系确定实践地点、落实团队安全等工作后提交《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若2021年暑期已开展但未进行(或未完成)社会实践的团队寒假继续进行同一项目立项,则需通过学院审核,确保能继续开展即可继续立项。

2.团队立项

(1)普通团队和院级重点团队由学院团委组织立项,数量自定。

(2)校级重点团队由校团委组织立项评审,拟立项10支左右,每个学院可以推荐1—2支院级重点团队参加校级重点团队的立项评审。

各学院请于7月8日15:00前提交拟申报校级重点团队的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项目介绍PPT的电子版、院级重点团队申报书电子版以及《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yz@hrbust.edu.cn,邮件命名“学院名称+2021暑期社会实践”。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校团委综合办公室(新主楼E420)。

(二)培训阶段(2021年7月)

各学院围绕社会实践整体工作组织协调、实践调研工作实效、实践素材搜集整理、实践摄影技巧及要求、实践报告撰写、实践宣传报道、实践安全教育等内容,为实践团队做专题培训。

各学院请于2021年7月10日前提交安全培训会会议记录电子版、纸质版(见附件4)报校团委备案。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yz@hrbust.edu.cn。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校团委综合办公室(新主楼E420)。

校团委将线上举办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专题培训会。

(三)出征仪式(2021年7月10日)

全体实践成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四)实施阶段(2021年7月—9月)

1.所有团队由校团委统一协调,各学院负责具体管理。

2.各学院负责指导与帮助学生联系社会实践接收单位,组织团队,为学生开具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见附件5)。学生自主与实践接收单位进行联络的,需取得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见附件6),无接收单位证明的团队不能参与评优。

3.实践过程中,各学院注意做好材料素材的收集、信息的处理、影像资料的保存、图文宣传等相关工作。

4.校级重点团队要有队旗和服装;外出团队成员需统一购买保险。

5.校级重点团队必须有指导教师随队指导,校团委将对项目进行跟踪考察;院级重点团队必须有指导教师且给予实际指导。

6.实践过程中,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实时关注实践地点疫情形势和团队成员健康状况。实行实践地点疫情形势和团队成员健康状况日汇报制度,每日由安全员和队长共同填写疫情

防控日汇报表(见附件7),并报告指导教师。

(五)总结阶段(2021年9月—10月)

1.校级重点团队由校团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完成答辩且符合结项要求的校级重点团队,校团委将予以每个项目2000元的资助。

2.学院重点团队和普通团队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结项答辩。

(六)评优表彰(2021年10月)

校团委将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拟表彰优秀组织单位(奖励团组织建设基金1000元)、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实践(调研)报告若干。

五、参与要求

(一)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均可报名参加,可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组队。本学期内,每名同学限报两个项目。

(二)社会实践团队学生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其他团队成员5—7人,原则上活动归入到学生负责人所在单位。

(三)活动开展时间(不含来回路途时间)原则上不应低于7天。

(四)每个社会实践团队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负责监督、指导学生实践活动。

(五)团队所有成员必须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没有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不能参加。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协调和实践育人工作。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组队、申报、评审立项及推荐校级重点团队工作。各学院要将“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新时代劳动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好相关第二课堂积分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和教育实效,组织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实践活动的培训指导、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指定一名熟悉了解社会实践工作的团干部担任学院的安全联络员,压实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实践地疫情防控要求,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学生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不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跨地区进行。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选派教师指导实践,守好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加强安全保障,为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有关保险。若发生疫情反弹等突发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即时终止相关活动。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从立项、实践到总结的全过程指导把关。采用稳妥方式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三)做好实践调研和提高工作实效。各学院在组队时应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充分考虑团队成员之间专业上的互补性,发挥不同专业优势,明确实践调研领域、研究方法和工作方案。团队成员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开展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践调研结束后及时整理总结,形成规范性实践调研报告等成果。学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实践团队的项目实施和成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调研报告,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要做好“三下乡”社会实践与“挑战杯”系列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做好成果转化运用。

(四)做好宣传展示和总结报送工作。各学院团委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人物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学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际开展“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所有实践团队应及时且真实地宣传团队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做好典型选树和经验总结,并于7月27日、8月27日报送实践活动图文信息至校团委邮箱:zyz@hrbust.edu.cn,届时将在校团委、团省委、省学联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择优进行展示。凡是投稿到学校层面的稿件,必须经过学院团委的审核。校团委将在活动结束后通报表扬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五)做好社会实践评选交流工作。为提升社会实践报告专业、学术水平,形成较高质量实践成果,2021年我校社会实践活动以一年为周期深入开展,各团队可在2021年暑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2022年寒假对自身项目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的评选表彰、分享交流活动,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开展校级社会实践的评比工作。各学院团委要组织实践团队于7月15日(星期二)前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团队信息报备,重点团队须全员报备。系统使用和官网报备情况将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张奇、祖森

联系电话:0451-86390058

办公地址:新教学主楼E0420

工作邮箱:zyz@hrbust.edu.cn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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