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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补充通知

作者:张奇责任编辑:张奇 审核:来源:团委 日期时间:2021-03-03 10:02:51点击: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投身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全面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战疫成效培养大学生的创意思维、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学习创新、追求真知,更好地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及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备战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校团委2020年10月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现已进入作品提交阶段,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竞赛按照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课外作品进行评审(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在校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届时将聘请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黑龙江省选拔赛及全国竞赛。

二、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部、校团委组成本次竞赛组委会,负责选拔赛的发动、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作品的评审工作。竞赛组委会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西区新主楼E420团委办公室)。

三、作品章程及申报要求

202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考题目见附件三。

四、时间节点

1、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8日,各学院发起并收集参赛作品,择优申报(数量不限),参赛学生填写《作品申报书》(见附件二),完成参赛作品。

2、2021年3月3日到3月9日,提交《作品申报书》、参赛作品及成员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提交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各学院需提交汇总表(见附件四),电子版发至hrbusttw@163.com,打印版一式三份交至西区新主楼E420团委办公室)。

3、2021年3月上旬,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拔出优秀作品。竞赛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4、2021年3月中下旬-4月,参赛作品完善期。

5、2021年5月,推荐优秀作品参加黑龙江省选拔赛。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更好的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基层团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领导,要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有关支持,团总支书记为学院责任人,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各基层团组织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把好质量关,把具有较好研究前景和具备一定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项目推荐上来。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竞赛透明度,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基层团组织充分利用互联网、海报、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此项工作,鼓励更多学生参与进来,努力营造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张奇老师86390056、汪作琦老师86390058、黄士钊同学16604323245 、贾文瑞同学13194511386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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