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哈尔滨理工大学新闻网!
新闻网
交流合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流合作 > 正文

关于国家汉办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刘晓东 审核: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日期时间:2018-06-11 15:56:59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要求,国家汉办将于2018年5月起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我校相关教师申请材料由学校统一上报到省教育厅,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我省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1.《荣誉证书登记表》(网上下载)

2.国家汉办派遣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受理部门

人事处

四、受理范围

申请人派出时所在国内工作单位为哈尔滨理工大学

五、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根据国内工作单位(学校)归属性质(部署、省属、无国内工作单位)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然后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递交至人事处。

2.人事处负责信息审核

人事处负责审核教师提交的纸质版《荣誉证书登记表》,在“国内工作单位审批意见”处签署单位负责人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确保材料齐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金基永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6月11日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