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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明理”论坛第二十一期: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先生到法学院讲座

作者:崔艳峰责任编辑:薛云霄 审核:来源:法学院 日期时间:2018-06-08 14:21:25点击:

2018年6月1日下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原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先生在我校法学院多媒体教师举行了“民法典物权编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为题的专题学术讲座。法学院全体师生聆听了讲座。慕名而来的还有黑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申建平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铁薇教授、《求是学刊》执行副主编李洪弢老师、硕士生导师孙毅教授、硕士生导师杨健副教授和黑龙江大学的部分学生,以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和东北林业大学的老师。部分社会上的法学专业人士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袁晓波主持。

绍坤从“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种类”“现有的几类用益物权”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分析,就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和用益物权在我国存在的问题以及用益物权在法学界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门的介绍和解读,其中关于“土地经营权”问题、“居住权”问题、“典权”问题直击人心,这些均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活,引起了在座老师和学生的思考。

房老师讲座结束后,按照讲座安排,后续的论坛由论坛负责人崔艳峰老师主持。崔艳峰老师首先感谢房老师的到来,并且给参加讲座的师生带来了学术盛宴。黑龙江大学的孙毅老师、申建平老师、张铁薇老师、李宏弢老师,法学院原院长秦亚东老师对房老师的讲座发表了观点,认为房老师的讲座高屋建瓴、深入浅出、贴近生活,让我们对用益物权有了全新的、更深入的认识。法学院王睿老师提问如何进行社会调研,黑龙江大学杨健老师提问如何写论文,法学院沈春女老师、方岩老师和硕士研究生鲁文丽也针对讲座和各位老师的发言分享了感受。对于老师和学生的提问和发言,房老师均一一回应。

讲座从下午两点开始,至五点在大家的意犹未尽中结束。参加讲座的师生均感受颇深,领略了学术大家的风采。

明理论坛为教师的学术交流提供平台,有利于增强学生在法学学习中质疑和解疑的主动性,可以有效提升师生们的法学思维能力,对同学们以后从事法律类工作和在生活中应用法律都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此次法学讲座丰富了老师和学生的民法专业知识,加深了对民法学学习的兴趣,增强了法学院师生对法学专业知识的见解。(摄影:谷雪)

讲座现场

 

房绍坤教授在做讲座

房绍坤教授(后排中)与部分师生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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